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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red;'>凡例</span>对志书的统制作用

凡例对志书的统制作用

一部志书,洋洋洒洒几十万、上百万言,其观点主旨、结构布局、材料取舍和文字敲定等无一不受着“凡例”的制约。志书在形式上分门别类,乍看头绪纷繁,实则章法严谨,有规可循。笔者看过几部已出版的志书,对其中的“凡例”尤为瞩意, 看后觉得亦有不尽如人意之处,现就凡例对志书的统摄和制约作用谈点个人浅见,管窥氢测,识者教正。

关于志书的<span style='color:red;'>凡例</span>和编后记

关于志书的凡例和编后记

地方志的凡例一般置于志首,是对志书的宗旨、内容、体裁、结构以及编写中一些基本问题的规定或说明。简言之,就是说明志书的宗旨、内容和编纂体例的文字。志书的编后记是指志书最后所写的介绍有关编写情况、编写背景、人员安排以及编者在编写过程中的所为所感,多为编者自述。

地方志编修知识讲座:第十三讲 地方志<span style='color:red;'>凡例</span>的编写

地方志编修知识讲座:第十三讲 地方志凡例的编写

凡例,简言之,即发凡起例之意。发凡,就是阐明全书的宗旨、大纲和概要;起例,就是拟定著述的体例、格局、样式及规则条例。凡例一词,最早语出西晋杜预《春秋左氏传?序》:“其发凡以言例,皆经国之常制,周公之垂法,史书之旧章”。后来,人们便把说明著作要旨,拟定编写体例的文字称之为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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