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主编三大意识谈县级年鉴质量的提高

摘要:县级年鉴主编的专业素养和编纂管理水平,直接决定了县级年鉴质量的高低。当前福建省公开出版的县级年鉴在政治性原则、框架设计、条目撰写规范和篇幅控制等普遍存在一些问题,为此,本文从年鉴主编这一核心角色,从增强县级年鉴主编的责任意识、人才意识和法治意识的角度,试着探讨如何提高县级年鉴质量,发挥年鉴作为年度性文献的价值和作用,传承和发展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问题。

关键词:县级综合年鉴;年鉴主编;责任意识;人才意识;法治意识

县级综合年鉴(以下简称“ 县级年鉴”)主编拥有的年鉴专业素养和管理水平,直接决定了县级年鉴质量。特别对于县级地方志机构而言, 年鉴主编基本由县级地方志的主任兼任,要求每位县级地方志机构的主任都掌握丰富的年鉴编纂和管理经验是不现实的。当前福建省公开出版的县级年鉴在政治性原则、框架设计、条目撰写规范和篇幅控制等普遍存在一些问题,为此, 增强县级年鉴主编的责任意识、人才意识和法治意识, 对提高县级年鉴质量,发挥年鉴作为年度性文献的信息价值和资政作用至关重要。

福建省县级综合年鉴现存问题

2015年,福建省有84个(不含金门县)县(市、区)级年鉴开编出版,并有18部县级年鉴创刊。同时,当年新公开出版的县级年鉴增加了47部,达到75部。2016年,在第四届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评审中,新公开出版县级年鉴有3部获三等年鉴,1部年鉴获提名年鉴。经统计,截至2017年底,全省2017卷县级年鉴全部实现公开出版、一年一卷。公开出版年鉴数量的增加,甚至全部实现公开出版,并不能说明当前县级年鉴的质量,就达到了应有的要求和标准。

在对全省2015年以后公开出版的47部县级年鉴进行总体分析后,笔者发现:我省县级年鉴质量参差不齐,特别是县级年鉴普遍存在三类问题。一是涉及政治原则和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问题。如涉台港澳、涉保密、涉民族宗教等方面表述不当;如把警力数量、民兵数量、国家安全工作和公安情报工作等涉及国家安全内容入鉴等。二是框架设计、类目设置和条目撰写规范等问题。如把“科学技术”与“地震”、“某某学校”与“教育”并列,把某项事业、行业与隶属单位的设置搞混了;如“法治”类目称为“法制”“司法”等;如分目下仅对应一个条目, 甚至一个类目下仅设置一个分目以及各级目同名等。2017年5月,在福建省各设区市推荐参加第四届中国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评审的30部年鉴中,就有25部不同程度地存在此类问题,其中县级年鉴占三分之二以上。三是整体篇幅问题。经粗略统计,县级年鉴(2016)的全书字数平均在60万字左右,整体篇幅过大,主要原因是一次文献和单位内视性或共性事务记述过多。如“思想政治学习”“ 廉政建设”“ 机关后勤事务” “志愿活动”等应该由宣传、组织部门在全县统一记述的内容,却分散到各个单位中;如部分县级年鉴在“特载”或“附录”中全文记述了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等五套班子的年度会议报告,甚至在 “附录”中记载了大量文学艺术作品的内容(达20多个页码)。

可见,我省县级年鉴虽然已在2015年实现全部开编,但质量参差不齐,特别是新出版的县级年鉴质量普遍不高,在政治性原则、框架设计、条目规范和篇幅控制等方面都存在一些问题。为此,本文从增强年鉴主编的责任意识、人才意识和法治意识的角度,试着探讨提高县级年鉴质量的问题。

责任意识:把工作当成一项事业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不少人急于求成,而在地方志机构的年鉴编纂中,同样存在“时间就是金钱” 的错误倾向。但年鉴编纂是一项系统工程,年鉴成果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年鉴主编必须把年鉴工作当成一项事业来做,要有 “慢工出细活”的责任意识,明确年鉴的目标定位,要充分挖掘年鉴的价值,为县域文化发展和积累作出贡献。

一、年鉴主编要强化政治意识和政治担当。不论是政治意识形态和法律、法规等层面,还是在年鉴编纂框架设计上,都需要年鉴主编用搞好一项事业的责任意识来对待。县级年鉴是县级人民政府主办并出版的权威文献,编纂县级年鉴首先得讲政治。作为主编要保证年鉴思想观点正确,政治上不出差错,与党和政府的大政方针保持一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要落实好年鉴主编终审职责,特别是政治性大原则的审慎把握和纠偏。

比如,福建地处台湾海峡西岸,靠近港澳地区,涉及台湾、香港和澳门事务较多,与港、澳、台之间经贸往来频繁。全省县级年鉴中有大量涉及台湾、香港和澳门的记述,这些记述中的政治原则及其细节问题,往往因年鉴体量庞大而被忽略,在外事、经贸、统计和需要特别处理的类目和分目中,也容易混淆。为此,涉及台湾的特定政治性用语,应与中央的正式提法保持一致,对台湾方面使用的某些机构的名称、称谓要加引号。

二、年鉴主编要树立和增强团队协作精神。无论是县级地方志机构有足够人手,还是人手不足需依靠社会力量编鉴,主编都需要具备很好的团队协助精神。特别是在依靠社会力量编鉴的时候,要掌控好编纂的各关键环节。因为,主编是年鉴编纂的第一责任人,要从全局出发,统筹安排,分工协作;协调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使撰稿、编辑、审稿等各个环节都能各司其责,发挥县级地方志机构和社会力量的整体合力。

人才意识:要抓好一支队伍在国家期刊出版“ 三审三校一读”制度中,特别强调 “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稿件的编发审核制度,严格执行稿件‘三审制度’,切实做好稿件的初审、复审和终审工作。对稿件编排的各个技术环节,都要规范操作,杜绝事故隐患”。这些规定和要求, 同样适用于年鉴编纂出版。 年鉴的初审至三审由责任编辑负责 四审至终审由主编负责,要保证编纂工作整个系统工程的质量,人才队伍是关键。 因此, 年鉴主编要有抓好一支队伍的人才意识。

一、年鉴主编必须要抓好自己和年鉴编辑的培训工作。主编要秉持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每年度出版周期的业务培训计划和安排。同时,可利用省、市方志机构开展的年鉴主编培训、年鉴编辑培训、年鉴评审和年鉴精品工程等各类年鉴培训和评审平台,吸收全国知名年鉴专家的评稿和分析意见。主编要通过业务培训在具体的框架设置、版式设计、条目编写、数据筛选、资料选取、行文规范等方面,进行科学有效和脚踏实地的梳理、研究和对比,全面、认真和细致地梳理自己年鉴的特点和问题,借鉴优秀年鉴的管理和编纂方法,实现以彼之长避己之短。

二、年鉴主编必须要抓好撰稿人队伍的培训工作。有关撰稿人能够提供年鉴所需条目和内容,并按年鉴体例和规范撰写稿件,才是年鉴质量的有效保障和活水源头。为此,各地可在召开县级年鉴工作会时,实行以会代训,让撰稿人都接受年鉴业务培训,做到熟体例、懂写法,了解新一年里,所撰年鉴的框架大纲和具体条目的变化和要求。

法治意识:必须依法治鉴、依规编鉴年鉴编纂是一项需要依法管理的政治工程,也是一项庞杂而系统的编纂工程。如今,依法治志已成为国家和地方志事业进一步发展的必然要求,而依法治鉴、依规编鉴,又是依法治志的重要组成部分。所谓的依法治鉴、依规编鉴,简言之,就是县级综合年鉴编纂工作要在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的规范下进行,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县级地方志机构组织实施的法定行政职责。此外,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出版物编审校等方面的规定,严格执行国家、省级、市级地方志机构制定的关于年鉴编纂具体操作的规范性文件,也都是依法治鉴、依规编鉴的重要组成。

一、年鉴主编要从依法治鉴、依规编鉴的角度,看待县级年鉴编纂和管理工作。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地方志工作,组织编纂地方综合年鉴,且经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确定的部门批准,方可以公开出版。这说明编纂县级年鉴是县级人民政府和县级地方志机构法定的工作职责。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 《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 (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进一步明确要求,到2020年全国县级以上综合年鉴要实现一年一鉴、公开出版。2016年12月,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中指办”) 印发了《全国年鉴事业发展规划 (2016—2020年)》(以下简称“《年鉴规划》”)。《年鉴规划》 是 《规划纲要》针 对年鉴事业发展和工作要求的具体化,是第一份关于全国年鉴工作的规划性文件,是对全国年鉴工作作出的顶层设计和实施纲要。同时,《年鉴规划》又要求,加强对各类专业年鉴编纂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加快信息化建设,基本形成包括年鉴编纂体系、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体系、质量保障和评价体系、资源开发利用体系、工作保障体系在内的年鉴事业综合发展体系。

据“中指办”不完全统计,截至2018年3月,省级地方志机构出台的地方综合年鉴的各类地方性文件有51份:天津市3份,河北省1份,山西省7份,内蒙古自治区1份,吉林省3份,黑龙江省1份,上海市2份,江苏省2份,安徽省1份,福建省2份,江西省2份,山东省2份,湖北省3份,广东省2份,四川省3份,贵州省2份,西藏自治区1份,甘肃省2份,青海省1份,宁夏回族自治区2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5份,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份。这些数据充分说明,全国各省级政府和地方志机构正在积极制定各类规范性文件,推动依法治鉴。年鉴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法治格局逐渐形成。县级年鉴主编,作为基层地方志机构年鉴工作具体执行人,在落实和执行依法治鉴、依规编鉴工作方面,也正逐渐实现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二、年鉴主编必须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地方志机构关于年鉴编纂的各项规范和要求。在框架设计和编纂规范方面,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印发的《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范》和我省印发的《福建省地方综合年鉴编纂质量评审标准(试行)》《福建省地方综合年鉴图照使用规范(试行)》《福建省年鉴精品工程实施方案》等年鉴编纂和管理的规范文件中,都有关于框架设计、条目编纂和出版规范等原则性规定和要求。年鉴主编在统筹年度年鉴编纂工作时,首先要组织学习这些规范和标准,让自己和年鉴编辑都熟悉这些编纂原则和要求,并贯穿编纂全过程。

在此基础上,结合各地实际和县域特点进行框架分类,以体现年度特点和地方特色,做到分类科学、层次清晰、领属得当、编排有序。切忌不尊重科学属性、打破原有逻辑关系、随意升降各级类目和调换先后排序。同时,县级综合年鉴编纂往往涉及百余家县直机关和乡镇街道的撰稿单位和撰稿人,需要协调的单位、行业多,稿件内容广,而且,稿件收集仅仅是这项工程的起点,之后还要经过稿件编辑、五道审稿、三道校对、出版社加工等一系列工作。为此,只有建立包含稿件报送的审签制度、责编编审制度、五审三校制度和专家外审制度,并严格执行到位,才能高质量地完成编鉴系统性工程。

主编是年鉴编纂工作的掌舵人和主心骨。在县级年鉴的编纂中,责任意识、人才意识和法治意识是主编做好年鉴编纂和管理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意识。责任意识是基础,人才意识是根本,法治意识是保障,三者是不可或缺的有机整体。县级年鉴主编把三大意识充分认识到位、理解到位、落实到位,对提高县级年鉴质量,发挥年鉴文献信息价值和资政作用,以及传承发展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至关重要。


责任编辑: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