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地方综合年鉴的规范与创新
提要:年鉴是系统汇集年度重要文献信息的资料性工具书。年鉴成为一种特有书体,是社会文化认知表达的需要及产物。地方综合年鉴作为一种特有体裁的政书,需要依法规范;作为一种具有与时俱进品格的年刊,需要不断创新。要以规范为基础,以创新为动力,“追求一流、打造精品”,推进地方综合年鉴质量提升和年鉴事业发展。
关键词:综合年鉴 规范 创新
地方综合年鉴主要辑录反映上一年度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基本情况,以及与本行政区域密切相关的内容的资料。地方综合年鉴记录当地年度地情文化知识,凸显传承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核心价值观的价值意义。《全国年鉴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要求推进全国年鉴事业科学发展,推动年鉴事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提出到2020年全面实现省、市、县三级综合年鉴全覆盖,推动年鉴工作改革创新,努力实现全国年鉴事业发展新跨越的总体目标任务。地方综合年鉴的规范及创新,是年鉴事业科学发展的基础。研究地方综合年鉴的规范与创新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地方综合年鉴的规范
年鉴是系统汇集年度重要文献信息的资料性工具书。年鉴成为一种特有书体,是社会文化知识表达的需要及产物。年鉴之所以能称之为“年鉴”,在于其具有规定的属性要求,地方综合年鉴的规范性更是毋庸置疑。当前,依法治志,不断规范年鉴编纂、年鉴工作、年鉴事业,在实现全国地方志转型升级过程中非常必要。地方综合年鉴的基本规范应该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制度规范。地方志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文化事业。地方志属于“官修”的信史,不同于个人的自由著述,必须加强地方各级政府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地方志工作成为一项延绵不断的社会文化事业,组织修志编鉴成为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机构的法定职责,从而使地方综合年鉴工作步入了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地方志,包括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条例》对省、市、县人民政府及其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的职能职责进行明确规范,依法修志编鉴成为地方志的根本制度。同时规定“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综合年鉴,经本级人民政府或其确定的部门批准,方可以公开出版”“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为职务作品”“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编纂出版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提请本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依法查处”等,保证了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官责的落实及官书的属性。
《条例》颁布十年来,各地制定实施办法,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持、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形成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地方各级政府工作任务,认识、领导、机构、编制、经费、设施、规划、工作到位(“一纳入、八到位”)的工作机制,保证了地方志制度规范的有效性。
(二)内容规范。《条例》规定,“地方综合年鉴,是指系统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这是对地方综合年鉴的基本定义,也是对其基本内容上的根本规范。
《条例》要求对地方志书进行审查验收,应当组织有关保密、档案、历史、法律、经济、军事等方面的专家参加,重点审查地方志书的内容是否符合宪法和保密、档案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全面、客观地反映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这就确立了编修为后世留下堪存堪鉴之记述,编修出经得起时代和历史检验,政治观点正确、内容丰富翔实、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年度特点和地域特色的精品年鉴的标准要求。
《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以下简称《出版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年鉴内容应存真求实,客观反映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陕西年鉴》编辑说明明确其“所刊载的内容带有政府公报性质,具有重要的资政、教化、存史价值”。《咸阳年鉴》明确“以全面系统地记录咸阳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基本情况为宗旨,为社会各界和海内外人士了解认识和研究咸阳提供基本资料”。《六盘水年鉴(2015)》明确其“内容着重反映2014年六盘水市在省委省政府关于‘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主基调,‘三化同步’主战略,继续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维护稳定,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政治、精神、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新成果、新问题,为社会各界了解和研究六盘水市提供地情资料。”在当前的地方综合年鉴中,以“政府公报”“基本资料”“地情资料”等综合展示反映当地年度内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为主要内容及主要范式。
(三)质量标准。《条例》规定,“编纂地方志应当做到存真求实,确保质量,全面、客观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出版规定》提出的质量标准主要是:
1.总体标准:观点正确,框架科学,资料翔实,内容全面,记述准确,出版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政治质量。年鉴编纂出版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应遵守国家关于保密、著作权、出版、广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或规章,遵守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和对外关系等方面的法规或政策,维护国家利益、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3.框架标准。年鉴框架应涵盖年度内本行政区域的基本情况,做到分类科学,层次清晰,领属得当,编排有序;体现年度特点和突出地方特色;各层次标题应准确、规范、简洁,能够揭示所记述内容的特点,避免重复。年鉴框架应保持相对稳定,可依据年度特点和事物变化情况作适当调整。年鉴框架分类应参照相关分类标准,结合社会实际分工和本行政区域特点进行。
4.资料标准。年鉴主要辑录上一年度的资料,一般不溯上下延。年鉴资料应具有为现实服务的价值和存史的价值。应具有连续性和可比性,能正确反映事物发展的脉络和轨迹;应真实,人名、地名、时间、事实、数据、图片、引文等应准确;采用的数据应以统计部门提供的为准,未列入统计范围的,以业务主管部门提供的为准。数据不一致时,应加以说明。
5.内容标准。年鉴内容应存真求实,客观反映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条目编写应做到选题选材注重有效性、完整性和新颖、准确、系统;综合性条目反映年度内各个领域发展变化的总体情况和主要特点,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单一性条目一事一条,基本要素齐全;有效信息含量大,避免空洞无物和简单重复;坚持述而不论,寓观点于记述之中;标题中心词突出,题文相符;条目排列有序。选录大事要得当,做到重要事项不漏,记述要素齐备。可将编年体和纪事本末体相结合。图片选用注重典型性、资料性,突出反映重大事件、重要成果和热点问题。图片要清晰、美观;文字说明应简洁、准确、要素齐全。地图选用应遵守国家关于地图管理的法规和有关规定。表格包括表题、表体以及必要的表注等。表格内容要准确,设计要规范。附录主要收录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资料。年度内具有特殊意义的资料可采用特载、特辑、专文、专记或其他形式集中汇辑。人物记述可采用简介、名录、表等形式,入鉴人物应严格掌握标准,人物记述应做到客观、准确、公允。年鉴应设编辑说明,主要介绍年鉴编纂的指导思想、记述的时空范围、栏目的设置情况、资料的来源等事项。应有完备的检索系统。年鉴编制详至条目的中文目录,根据需要可编制英文目录或少数民族语言目录。索引应提供丰富的检索信息,名称概念清晰,标目符合主题原意,标引准确。年鉴内容记述应减少交叉重复,多处记述同一事物的应各有侧重。年鉴使用记叙文、说明文等文体,文风要朴实,记述要流畅。年鉴使用规范、统一的简称和缩略语,名称、时间、地点、事实、数据、计量单位、术语等的表述应前后要一致。
6.出版标准。年鉴编纂应建立健全审读、审核和校对制度,以确保质量。语言文字、标点符号、汉语拼音、数字、计量单位使用和索引编制、图片选用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编辑校对应符合国家出版物质量管理的规定。封面设计应庄重大方,年鉴名称、卷号要醒目。版式设计应疏密得当,留白页少,字体、字号选择要既能区别结构层次,又有较好的视觉效果。版权页刊载版本记录应完整。一般采用16开本,文字横排。印刷、装帧应符合国家出版物质量标准。制作出版电子版年鉴,应遵守国家关于电子出版物管理的规定。年鉴应逐年编纂,做到当年编纂当年出版。
(四)精品年鉴标准。中指办制定的《中国年鉴精品工程实施方案》提出的评选条件:
1.观点。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政治观点正确。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民族团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社会主义时代精神,继承和发扬传统文化。
2.框架。框架应涵盖年度内本行政区域(部门或行业)的基本情况,做到分类科学,层次清晰,领属得当,编排有序,突出年度特点和地方特色。各层次标题应简洁、准确、规范。
3.资料。资料应全面、系统,真实、准确,具有时代性、年度性和地方性(部门或行业特色),具有为现实服务的价值和存史的价值。
4.内容。全面、客观、系统记述本行政区域(部门或行业)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年度情况,存真求实,客观反映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
5.条目编写。选题选材注重有效性、完整性和新颖、准确、系统;综合性条目反映年度内各个领域发展变化的总体情况和主要特点,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单一性条目一事一条,基本要素齐全;信息含量大;坚持述而不论,寓观点于记述之中;排列有序。
6.检索系统。具有完备的检索系统,有中文、英文目录,其中中文目录详至条目;索引名称概念清晰,标引准确。
7.行文。使用记叙文、说明文等文体,语言精炼,文风朴实,记述流畅;使用规范、统一的简称和缩略语,名称、时间、地点、事实、数据、计量单位、术语等表述前后一致。
8.编辑、版式。编校质量高,全书差错率不超过万分之零点五。版式设计美观大方。
(五)精品年鉴评审标准。2018年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评审活动以百分制量化,具体分值分配如下:
1.框架覆盖全面、分类科学、层次清晰、领属得当、编排有序。(10 分)
2.资料真实、准确,能正确反映事物发展的脉络和轨迹,并具有为现实服务的价值和存史的价值。(15 分)
3.内容存真求实,客观反映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10 分)
4.条目选题选材有效、新颖、准确、系统,有效信息含量大,记述要素齐全。无违规记述涉密问题或敏感问题等情况。(15 分)
5.框架、内容年度特点和地方特色突出。(10 分)
6.记、图、表、录等表现形式配合得当,使用规范。地图选用符合要求。(10 分)
7.各层次标题简洁、准确、规范。(5分)
8.具有完备的检索系统。(5分)
9.使用记叙文、说明文等文体,文风朴实,记述流畅。(10分)
10.语言文字、标点符号、汉语拼音、数字、计量单位使用和图片选用等,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5分)
11.其他方面。(5分)
同时限定有下列问题之一者,不予推荐。
1. 思想政治观点错误。
2.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对外政策及对港澳台政策等。
3.差错率超过万分之一。
二、地方综合年鉴的创新
地方综合年鉴反映记述丰富多彩的客观现实,具有与时俱进的品格,需要在规范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创新是年鉴事业发展的战略性选择,要用创新引领和促进年鉴规范化建设;年鉴编纂规范化要服从、服务于年鉴事业创新发展大局,年鉴事业创新发展也要统筹兼顾年鉴编纂规范化,引领和促进年鉴规范化建设。”规范性是地方综合年鉴的基础,创新是地方综合年鉴规范求实的基本品质;创新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地搞好规范,规范的目标要靠创新来实现。地方综合年鉴应着力在以下几个方面创新:
(一)创新发展。年鉴事业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打造过硬的年鉴品牌,以规范化为目标,提高质量,办出特色,办出成效,提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需要的年鉴产品,创新发展的空间十分广阔。《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规划任务,实现省、市、县三级综合年鉴全覆盖。”并且要求“做到地方综合年鉴由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编纂,一年一鉴,公开出版。”这为地方综合年鉴的创新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性机遇。新编地方志依法修志、依法治志开辟的航道,需要借鉴利用。实现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及年鉴事业机制创新、体制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方法创新、体裁体例创新,解决机制僵化、体制不顺、机构不全、经费不足、人才不济、责任不实、内容空泛、形式呆板、实效性不强等等问题的过程,就是创新的过程和年鉴事业繁荣发展的过程。全面贯彻落实《规划纲要》,是年鉴事业创新发展的根本着力点和战略性举措。创新发展应该成为年鉴事业的基本共识和基本要求。
(二)创新理论。理论是对现实问题的回答,是对实践的总结和提升,是对真理的归纳和对规律的体现。地方志(包括地方综合年鉴)是一门学问,是对一个地方客观存在的事物的认知反映。理论来源于客观存在及其社会实践。编纂年鉴的标的,本质是客观地反映地情现实。认知当地年度情况,是修志编鉴的根本依据。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基本的指导思想。年鉴编纂实践及其理论比较丰富,年鉴学科理论体系建设基础薄弱。关于年鉴的概念,说法很多。例如,年鉴是“汇集截至出版年为止(着重最近一年)的各方面或某一方面的情况、统计等资料的参考书。”“年鉴,工具书的一种。一般逐年出版。”“年鉴是年刊系列的资料性工具书。”现代意义上的年鉴起源于欧洲的16世纪,重要源头是古代历书,迄今仍有“年刊”“政府公报”“地方百科全书”“地情书”“资料库”“资料大全”“信息载体”“文献总汇”“资料性文献”等等之说。不同的时代特征及内容特征,决定年鉴具有不同的表现特征。年鉴理论不应该是深奥的、抽象的、逻辑的,而应该是直接了当的、符合客观实际及编纂使用需要的。形式为内容服务,年鉴的体例结构格式、表达话语体系等都应该是灵活多样的、生动活泼的。所谓年鉴理论,就是为这种需要开辟前行道路的理论,而不是别的其他什么理论。因此来说,创新年鉴理论,就是年鉴编纂及年鉴事业实践认知的科学提炼归纳,建议以此为基点来思考和构建年鉴理论及其学科体系。
(三)创新内容。年鉴是对当地地情的客观记载。辞书定义年鉴,说其“汇集编纂前一年或最近若干年的各方面或某一方面的情况、统计、资料等,以供参考”。客观性、真实性、资料性是年鉴的基本属性,但“地情”既是客观的,又是纷繁复杂的,年鉴只能是意识形态化的著述著作;即便说年鉴是汇集资料,是“资料性文献”,那些个“资料”“文献”也必然是客观现实的意识化的认知结果。年鉴由思想体系、内容体系、结构体系三个部分组成,思想体系即为年鉴的灵魂主题,内容体系、结构体系是思想体系的表达体现和形式载体。作文必有“文心”,编鉴必有“鉴义”。编纂年鉴的目的,在于展示地情,在于构建表达一定的思想体系。创新年鉴内容,应该同样重视年鉴的资料性、文献性、著述性,应该为正确的思想体系服务。地方志机构组织编纂的综合性、专著性、类书性的“年鉴”年刊,都应该注重其“可鉴、堪鉴”功能属性。西方年鉴学派有注重历史研究的传统,值得借鉴,这样可以提高年鉴的文化知识品味和存史传世价值。翟宣颖在《志例丛话》中说:“凡史必以史料为依据。年鉴也,专门调查也”。修志编鉴,作为一项政府主持的社会调查、地情研究、文化事业,应该具有时代气息、时代特征、时代精神、时代风貌、时代理念。以事见义,以史彰义,以文化人,是年鉴内容的基本追求及精神纲纪。地情明,则文理通;文理通,则内容顺;内容顺,则话语清;话语清,则大义彰。年鉴编纂创新的功夫在结构内容之外,在乎于地情民生文理之间。面对当前年鉴内容方面出现的问题及困境,要提高地方年鉴的内容质量及实用性,其根本出路需要建立在客观地认知把握地情的基础之上。应该牢固树立精品意识,在更好地反映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总体情况,反映事物的本质上下功夫。
(四)创新体裁。地方综合年鉴属于地方志,具有地方志的共性意义,但也有其鲜明的个性特征。年鉴应该追求内容丰富新颖、特色鲜明、实用性强、结构简捷、便于使用等目标。年鉴内容记述应综合运用多种形式,一般以条目为基本记述单元。目前,地方综合年鉴体裁的地方综合志书化倾向明显。尽管一般年鉴都称其采用的是条目体,但其条目以上的分类结构刻板单调,几乎千鉴一面地采用了地方综合志书的篇章节目体编纂结构方法。志书、年鉴以社会分工、事物属性来划分设置部类,本身没有错,但有局限和片面性。这样的结构,要求“横不缺项、纵不断线”,加之不断强化所谓的“资料性”“文献性”,势必出现结构、内容的均等化,顾形式不顾主题,造成志书、年鉴体量不断膨胀,内容繁乱驳杂,主题模糊弱化的状况。这是年鉴的大忌和顽疾。年鉴的种类很多,题材广泛,体裁体例应该不一而终。我们所处的时代,一切都在日新月异地飞速发展,年鉴编纂必须跟上时代的步伐。人文日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地方综合年鉴的体裁创新永无止境,在适应年鉴主题定位、内容表达、受众需要、精当高效等方面推陈出新,一定会求得大的收获和提高。
(五)创新载体。地方志包括地方综合年鉴需要尽快提升自身的学术文化品质,成为当地地情历史文化知识的荟萃及载体,成为人们认识社会改造世界的武器,成为经济社会发展及精神文明建设的智库,成为人文哲学社会科学的一级学科。地方综合年鉴在国情调查研究、人文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国家意识形态领域中应该具有重要地位,应该具有更大的平台和作用范围。同时,地方综合年鉴应该适应大众需要,改进文风文体,利用现代传媒技术和手段,广开话题领域,弘扬时代精神,形成社会共识共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精神动力和文化基础支撑。当地方综合年鉴具备并适应这样的重要地位之时,就会具有新的载体和新的体裁,得到更大发展,发挥更大作用。随着用鉴需求的变化,年鉴的编纂、出版、传播形式也会发生巨大变化。目前的年鉴,基本上还都是“一本书”的面孔。纸质年鉴的局限性很大,实效性较差,应该在多媒体传播的方式上寻得出路和发展。年鉴的“信息荟萃化”“图鉴化”“专题综合化”“主题杂志化”“实录事鉴化”“提要简本化”“多语种化”及“电子书(刊)”“影像版”“鉴话本”“图鉴本”“年鉴丛书”等等的体裁载体形式会不会应运而生?有待大家创新。
三、地方综合年鉴规范与创新的保障
保障推动地方综合年鉴的规范和创新,应该立足年鉴事业发展全局,总体性地提出规范创新的学术科研任务以及目标、途径、方法、条件、措施,作为一个规划性的长期过程来管理实施。以法治鉴,既保证年鉴的规范性,又重视年鉴的创新性,保证质量,实现“追求一流、打造精品”目标。开门办鉴,集中各个方面的力量,在构建年鉴事业综合发展体系中,形成新成果、验收肯定和推广新成果,切实使规范和创新落到实处,避免出现各自为政、僵化固步等五花八门的问题。
(一)以法治鉴,建立适应的机制体制。高度重视、依法加强地方综合年鉴工作规范和全面创新。《全国年鉴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出:“增强依法治鉴意识。国家地方志工作机构依法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国年鉴工作;省、市、县三级地方志工作机构依法履行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年鉴工作职责,规范年鉴编纂行为”。许家康认为“目前,年鉴创新发展和规范化建设尚未取得有说服力的显著成效,甚至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这在很大程度上是体制机制因素导致的。”落实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的职责和规范年鉴编纂行为,需要建立明确可行的机制体制及其制度措施保障体系。首要的是提高各个方面的思想认识和责任担当意识。其次是依法保障,明确各级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落实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的职责,做到“一纳入、八到位”。再次是制度到位,做好年鉴创新和规范工作的统筹安排,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二)确定精品目标,建立标准规范。重点是规范、创新编纂出版方式。关于年鉴编纂、年鉴工作、年鉴事业,已经有了许多的规范和制度,应该实施“精品战略”,围绕提高年鉴质量主线,以“追求一流、打造精品”为目标,清理、制定、完善规范标准;以创新落实规范、提升标准;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文字关、出版关,编纂出版“可信、可用、可读、可存、可鉴”经得起时代和历史检验、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年度特点和地域(部门、行业)特色的精品年鉴;形成编研用一体化,通过编纂年鉴和开发利用年鉴资源,为社会提供丰富、优秀的文化产品,整体推进年鉴质量提高和年鉴事业发展。
(三)发展专业学术理论,促进社会化编鉴。地方综合年鉴规范和创新要在科学、规划、组织的前提下进行,要在研鉴、编鉴、用鉴的实践中进行,要在理论和规范的指导下进行。建立专业的学术理论体系的过程,就是对年鉴编纂及年鉴事业的规范化的过程,也是创新实践的目标和结果。《全国年鉴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出:到2020年,全面实现省、市、县三级综合年鉴全覆盖,推动年鉴工作改革创新,加强对各类专业年鉴编纂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加快信息化建设,基本形成包括年鉴编纂体系、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体系、质量保障和评价体系、资源开发利用体系、工作保障体系在内的年鉴事业综合发展体系,努力实现全国年鉴事业发展新跨越。年鉴的学术理论、学科体系建设,要整合力量、确定方向、集中攻关、形成规范标准,并推广运用、分类指导,抓好典型,取得突破;学术研究,要成为地方志工作的基本任务,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集中专家学者之力形成集体智慧成果;年鉴的编纂,要按照国家和地方规范标准执行,没有开办年鉴的按照规定开办,已经开办的在规范上下功夫,开办多年基础较好的在提高质量上创新。(2018年3月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