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课堂:典型资料

【典型资料】指能反映典型事件或具有典型意义的资料。典型资料在地方志记述中,能起到“以一当十”的作用。这类资料,一方面是由于它最具代表性,最能反映事物的本质和特点;另一方面也是由于选用典型资料并充分展示这些资料,能够做到文约事丰。否则,资料堆砌太多,便成流水账,哪条也说不清楚,说不充分。典型资料最能反映事物的细部和本质特征,因而也最有利于在广度和深度上展示事物的发展进程、发展全貌和多样性。有先进事物的典型,有落后事物的典型;有新生事物的典型,也有腐朽事物的典型;有成功的典型经验,也有失败的典型教训,等等。每一类事物都要注意运用有代表性的典型资料,在运用典型资料的时候,要注意典型资料应能代表同类事物的共性,能反映因果关系和经验教训,不能一叶障目,以偏概全。

(摘自《中国方志通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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