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百科】方志功能

方志功能 方志的社会作用。古代及民国时期对方志功能的论述一般散见于志书的序、跋、书评中,大多没有专文。20世纪80年代新编地方志工作开始后,朱文尧、董一博等学者总结前人论述,概括出“六字”功能,但具体表述略有不同。1986年中国地方志协会学术年会纪要中记载:“‘资治’‘教化’‘存史’六个字,基本上概括了志书的功用。”方志界对3个功能的关系及排序问题、方志功能多样性问题存在争鸣。①方志“六字”功能关系研究。有些观点认为“六字”功能之间存在主从关系,关于哪一功能是志书的根本功能,有不同说法。有的认为资治为根本功能,存史、教育都是为了资治,持这种观点者主张“六字”功能应以资治、教化、存史为序二有的认为存史是第一功能,是产生资治、教化两个作用的前提,应列于三大功能之首。有的观点认为方志的固有功能为认识功能,在此基础上产生了资治、教化、存史等一系列派生功能,在这些派生功能中,有主次之分。有些观点认为“六字”功能是一个整体,不必分出主从关系。②方志功能多样性研究。有观点认为,“六字”功能虽然可以使用,但有其局限性,应从更高的层次上认识。比如它是历史文化永续利用的基础性载体,发挥着历史文化永续利用的积聚作用、传承作用和建设先进文化的基础性作用。还有研究者提出知情作用、信息作用、决策基础作用、保存资料功能、储藏信息功能、展示地情功能、体现规律功能、“兴利”功能等。在不少论著中,对方志在地方决策、经济发展、文化交流、学术研究等领域发挥的提供资料、借鉴的作用进行了阐述。

(摘自:《方志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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