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与资料长编在修志中的作用

三、资料长编的编辑应注意的事项

资料长编是志书坚实的基础,是保证志书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资料长编的整理目的性强,要严格根据篇目的要求、依照主编修志的构思来整理。要精心加以筛选、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表及里、由此及彼,将可以入志的资料纂辑成编。

资料长编的特点,归纳起来为资料性、真实性、系统性、全面性。资料性。是长编的基本属性。在二轮市志修志过程中,我们反复打磨的就是从原始稿到资料长编的一个过程,在后期进入分片分纂时,才进入志稿的打磨阶段。

但在编纂打磨资料和志稿期间要保留原始资料中的原句、原文、原意。不要为了文采,而在资料与资料之间加自以为可以通顺、衔接的文字,因为即使看起来有散碎之感的资料,就是一条一条的,那也是正常的。许多年前,文化大儒朱季海先生给一出版机构投稿,但迟迟不见刊用,回复是“你写的东西是一条一条的”。后一偶然的机会,朱季海先生碰到那家出版机构最高负责人,提问:“什么是一条一条的?怎样不是一条一条的?”那负责人回去后,不多时,朱先生的文稿就刊登了。这里面虽然有该出版机构最高负责人的领导指示起了作用,这也说明该位领导看过朱先生的手稿后,能够突破普通编辑囿于的教条,明白有些史料性的资料就是实打实的,是不需要用修饰词语和前后语句过渡的。而对于志书的资料来说,只要注明出处、能够真实反映就可以了,因为在后期审阅志稿要从长编中找出处,找依据,以解决疑问。真实性。这与志书的特性是相一致的。因长编所编辑的资料是实用的、可以入志的资料,所以必须真实、可信。有些资料从总体上看是真实可信的,但在某一局部上有误,或时间有差异、或地址不确切、或细节有出入,这类资料如要编辑为长编时,需经过编者的考证,在摘录的资料后面,要加上注解(可以用页下注、括注、文后注等方式)使之准确无误。尤其要注意时间、数字、称谓要准,前后数据要一致,对有重大定论的事件、人物依据要准确、可靠。系统性。是指将所搜集到的可以入志的资料,按照志书卷(篇)、章、节、目的分类要求,再根据时间的顺序加以纂辑、整理,排列有序,层次分明,使其系统化。全面性。则要求资料长编与志书一样,不能缺要项、断主线。因为整理成的长编资料,要能为编写志稿提供各类事物历史发展的完整轨迹、兴衰起伏的整个过程,所以中间不可断主线。关键节点在写明。因此,资料长编的整理,也应与编写志稿一样,不能够偏离、不能够修饰、不能够减损。

四、要注重资料长编的编辑要求

资料长编在修志过程中,要注意具体编纂要求。当主体资料齐备了,就要同时注意收入典型资料、对比资料及必要的背景资料、佐证资料等。要从是否全面、系统、翔实、准确反映记述对象的基本面貌来检查资料长编的完善程度。

对编入长编的资料要进行认真的考证、鉴别、筛选,发现矛盾、错漏要及时正误、补充。对一事几说尚难定论的问题可诸说并存,可先同时收入,以备后期进入志稿编纂作参考。要按时间顺序排列,注意脉络清楚。

资料长编的起点基本是从各个目(或子目)开始。每一个目(或子目)所编辑的资料,要能够体现具体事物的兴衰起伏,反映一项具体事物的本来面貌。志稿所用的资料要在长编中查到出处,因此长编要保持资料的原意、基本保持资料的原貌。资料需归并、提炼时,亦可用编者语言连接或概括,但形式上要与引文区别开来,并注明资料来源。少数重要的法规文件等可原文录入、直接使用,而总结报告、会议纪要、书籍、研究报告、鉴定证书、资料汇编等,可能其中只有一部分或几小部分是需要的,因此需要节录、裁剪并使其系统化,不能将这些内容原封不动地编作资料长编。资料中有错字、漏字、内容错误等问题,还需要补充、修正。

只有对修志工作重视了,对志稿资料的重要性也提高了认识,修志工作才能到位。这样才能够如胡乔木所提到的那样:“我们编出来的志书是一部朴实的、严谨的、科学的资料汇集”“地方志的价值,在于它提供科学的资料。”也才能够如周谷城在一个题词中所讲到的:“志之重要,在于资料。”新时代编修方志,一定要注重志书的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思想性和科学性是对志书质量的规定,而资料是它们的实体或载体。只有志书的资料丰富、真实准确、全面系统、特色显明、质量保证,才能够对志书的思想性、科学性作出有力的基础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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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