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志思想解放五题

  作者:魏 桥

  提 要:编好一代志书,发展方志事业,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修志要从“左”的观念中解放出来,从已经形成的若干规定中解放出来,从通行的志书篇目中解放出来,修志不宜局限于三级志书等。

  关键词:第二轮修志 解放思想

  方志编纂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如果思想不解放,不能坚持实事求是,就不可能编好志书,更谈不上发展方志事业,也无法使方志文化得到进一步的弘扬和光大,近30年的修志实践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修志在我国有悠久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在一个时期内断修,有的县断修时间甚至超过百年。其中固然有多种原因,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巩固政权、经济建设、政治运动等任务繁忙,但其中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怕错了大方向,陷入封建主义、资本主义泥坑。20世纪80年代初,社会主义时期首轮修志开展之际,不少同仁主张修志要“突出政治”“严把政治关”,于是出现了“解放前一团漆黑,解放后一片光明,三中全会以后一帆风顺”的记述模式。首轮修志对民国时期的史料缺乏分析,大量压缩。如民国时期著名的实验县兰溪,《兰溪市志》对于民国历史仅在大事记中记了4行半文字。其实当时兰溪实验县的调查资料报告就有10余册,100多万字。三级志书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一些政治运动的失误,一般记得简而又简(在一些乡、镇、村志中记得稍详),如对“文化大革命”的记述,不少志书采取回避态度。

  社会主义时期方志编纂首先要从“左”的观念中解放出来。回顾修志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至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长达20余年的时间内,修志工作虽经有识之士的创议取得一定成就,但在全国范围始终未形成规模,未正常地开展起来。在“文化大革命”中不少地方造反派将方志列入“四旧”之内、“横扫”之列,对修志工作扣上“复辟封建主义,推行资本主义”的帽子,修志人遭到批斗。首轮修志在浙江也出现过一些曲折和争议。1985年《建德县志》出版,受到各方关注。在一次会议上有同志提出质疑,认为该书将国民党和共产党同记在一本志书上不妥,应该划清界限分作两本书来记。此事经过建德县领导和方志工作者的力争,才否定了这种意见。后来经过专家评审,该书被评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风波才算平息。可是事情并没有结束。1998年当《浙江省公安志》定稿时,有位老同志提出:“清末民国警察与人民公安有着本质区别,志书宜分别编纂。”浙江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提出,该志稿按志书惯例,“贯通古今,既记载新旧社会,又突出人民公安;既揭露旧警察,又为人民公安树碑立传”,该志可以出版。可是这位老同志坚持己见,给省委常委打电话坚持要分两本出版(一本记清末民国时期警察,一本记人民公安)。最后此事请省长定夺。省长作了批示:“此类事件可尊重专家和有关老同志的意见,由你(指当时省委副书记)酌定即可”。最终,浙江省公安志编纂委员会按照这位老同志的意见将省公安志拆分两本:一本称《浙江省人民公安志》,公开出版;一本称《浙江警察简志》,内部印行。专家和其他同志只能保留意见。好在后来思想逐步解放,浙江省志其他专志并未按此模式分共产党和国民党两本志书来记。这段修志过程的插曲有书为证。

  要从已经形成的修志若干规定中解放出来。一般来说,规定、规范都是从实践中来,是使志书基本定型中必要的、不可或缺的。可是规定有时也会变成僵化的条条,束缚手脚,不敢进行创新,甚至不敢越雷池一步。同时,对经过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规定,有时也要与时俱进,有所发展,不宜一成不变。诸如方志“不越境而书”,可是事物常常是相互联系的,尤其是在经济全球化的今无不少内容不是孤立的,不少事物的出现常常有大的背景。方志编纂者虽然立足一隅,也应有全球化的视野和当代人的观点,不能拘泥于一时一地。以市场建设为例,这应该作为当代志书的一个方面。可是市场建设除了记其发生、发展的过程,各类市场的状况、经营的特点等等之外,还要记其辐射所及,势必要越境而书,才能记述完整。如《海宁市场志》设专记,记“莫斯科海宁楼”“阿拉木图海宁皮革服装市场”等都是成功之笔。

  “述而不作”是志书的特点之一。如果志书变成宣传品、论文集,就会失去志书的功能和存在价值。但志书也不是有闻必录,专记流水账,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要从流水账中得到启示。修志实践中有的志书在篇目上下功夫,从篇目的精心设计来反映事物发展的内在联系。有的志书的概述不仅记录一地的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全貌和历程以及存在的问题,并力图揭示其发展的因果联系和规律。有的志书设了专记,加深对事物的记述。目前不少同志提出要加深志书记述的深度,具体做法值得进一步探讨。

  《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地方志工作必须严格遵守的法规。《条例》规定地方志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编纂的地方志,设区的市(自治州)编纂的地方志,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编纂的地方志,即三级志书。对于三级志书以外的志书,如乡镇志、山水志、街巷志、村志等各类专志、小志并无明文规定。笔者认为此类专志、小志不可小看。为继承传统,繁荣方志事业必须开展此类志书的编纂。理由如下:第一,编修乡镇村志是我国的优良传统。如南宋绍定三年(1230年)澉水人常棠编纂的《澉水志》(今有明嘉靖刊本),为我国修镇志之嚆矢,被《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为“叙述简赅,纲目该备”的佳作。而且这个弹丸之地以后八百年间持续五修其志,保存了大量史料。2001年新修《澉浦镇志》出版,受到各方好评。浙江大量的乡镇志保存了不少县志未刊的史料,补充了县志之不足。从社会主义首轮修志来看,同样存在类似的问题。如1960年新安江水电站落成蓄水,蜀埠等29个村沉入水底。县志只是略记其事,现有《蜀埠志》出版,详记蜀埠村自然、社会、建筑诸情况和1960年沉入水底的全过程,读来十分感人。第二,三级志书被称为“官书”,体现存史、资政、教化之功能。乡镇村志等小志常常贴近百姓,可以多记一些民间事,少一点官方气,多一些草根味。有的地方将修村志和续家谱结合起来,更加受到百姓的关注。第三,有些山水志的编修,反映了当地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当今文化的传承。如杭州西湖不仅风光秀丽、景色宜人,而且充满文化气息。除了有大量精彩的诗文、戏剧之外,还有许多志书为证。如有《西湖志》48卷、《西湖志纂》12卷、《西湖逸志》、《西湖小志》、《西湖新志》14卷,还有《西湖考》《龙井志》《孤山志》《灵隐寺志》《净慈寺志》《六和塔志》等等,可以说西湖无处不志。这是我们宝贵的文化遗产。第四,在当今经济发展的大潮中,不少企业经历无数曲折取得成功,也有的辉煌一时,黯然倒下,企业的兴衰和人物命运的跌宕,构成了一部充满变化、生动活泼的改革史。可惜到目前还缺乏特色鲜明、内容丰富、符合规范的企业专志。笔者早期看到过一部《钱江啤酒厂志》,近期看到过一部由中华书局出版的余杭《宇航公司志》。该志坚持志体,企业特色比较鲜明。但企业志很少,以致无法比较研究。

  如何繁荣和发展方志事业,当然重点应该贯彻好《条例》,编纂好三级志书和年鉴,同时也要看到基层、民间对文化的需求,看到时代发展需要新型的志书。为此,应该因势利导,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放手做好各种方志编修工作,形成一个盛世修志的新格局。

  要从别地的经验、通行志书的篇目中解脱出来。经过首轮和第二轮修志,各地己出版了大量志书。志书设计趋同是当今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千志一面”的状况明显存在,有人误以为只有已经出现过的志书体例,才是最安全、可靠的体例。其实坚持志书的性质,符合实际,探索创新的志书体例才是最可贵的。在修志过程中相互交流、借鉴是必要的,但决不能照搬照套他志的设计。志书的大编、中编、小编,章节体、条目体、章节条目体等难分优劣,只有适合内容的形式才是可取的。近年来,志书中增设专记、文献、索引等;做法上增加了实地调查、踏勘,征集口述资料,设置课题,引文注明出处等都是值得借鉴的。但更为重要的是要有符合自己地方实际、特色的新创造。《天台县志》在概况之后首列天台山文化,将文化置于环境、经济、政治诸编之前,评稿时引起争议,但从天台山文化看,确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置于诸篇之首也有一定的道理。

  对志书的有关内容设置课题进行招标无疑有助于加深记述。但设哪些课题、如何完成课题,以及课题如何转化为志书的内容,仍然是一个尚未解决的问题,有待大家去探索。

  有的地方开展新一轮修志之前认真研读前志,这也是一种可行的办法。如民国余绍宋修《龙游县志》之前认真搜集、研读万历《龙游县志》的丙子本和壬子本,相互校勘,校注成《万历龙游县志辑佚》,对修志实践很有帮助。

  总之,前人的做法、外地的经验,对我们今天修志都有可以借鉴的地方。但借鉴毕竟不同于创新,修志无论体例、内容、形式、做法都要与时俱进,反映特色,创出自己的新路来。

  修志离不开领导重视,也离不开专家参与,可是专家之言也非金科玉律,需要在实践中检验。地方志贯通古今,横及百科,需要虚心倾听有关学科专家的意见。但是有的专家自己并未亲自动手修过志,也不熟悉当地的地情,他们的建议可能符合某些学科的要求,而与当地实际、志书要求不完全相符,而难以采纳。有些专家的批评缺乏依据,纠正志书的每一条差错一般应指出三点:1.错在何处;2.出错的原因;3.正确的如何表达。而不是将志书的记述与其他著述简单作一对照,把不一致处定为差错。

  行文至此,笔者感到方志事业的继承和发展、方志管理和方志编纂、方志设计的宏观和微观等诸多方面,都要坚持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这条红线应该贯穿在今后方志工作的方方面面。只有不断解放思想,才能使方志工作不断开拓创新,进入新的境界。

  (本文原载《中国地方志》2009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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