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从家族修谱到社区、行政村修志的现代转换

(五)让优秀的居民、村民、模范家庭青史留名。每个中国人,都有“青史留名”的情结。“青史”是什么,就是国史、地方志和家谱。儒家的价值观,深深植根于中国人的心里。无论权力、地位、财富有何不同,留一个好口碑,留一个好名声,这是人们的共同追求。在民间的土地上,为百姓留名的是家谱。现在家谱没有了,但家庭还有,民间的好人、善人、贤人和能人还有。因此,我们要全面编修村志和社区志,让每一个普通中国人都有“青史留名”的机会,给每一个家庭一个展现优良家风的平台。现在我们的社区、行政村彰善引风气的青史阵地已无人坚守,如果社会主义的青史不去占领,其后果的严重性可想而知。

社会主义新方志的根本属性是人民性。村志和社区志由于是最基层行政单位的志书,它所表现的人民性更具体、更全面、更直接。许多村志与社区志除设章节记述姓氏、人丁、家庭、人物外,还以一篇或数章重点记述人民生活(有的称居民、居民生活、民生或民情)。未对民生作专篇专章记述的不多,如湖南平江《西街社区志》、浙江《白沙村志》、广东潮州《金山街道志》、湖南湘潭《稠泉村志》等采用分散记述将人民生活融入多个篇章。总之,通过村志、社区志让优秀的村民、居民、模范家庭青史留名,是时代的需要,也是彰显地方志本质属性的需要。

三、村志、社区志编修的基本思路

村志与社区志作为地方志最基层的志种,作为对旧时代家谱的替代,以及它所承载的对于两种优秀传统文化——地方志和家谱的传承使命,村志、社区志的编修宗旨应当是传基层历史、彰地方特色、写百姓生活、为人民立传。村志、社区志与其他志书的主体功能是一致的。但由于它最接地气和最便利用志的特点,因此我们将其功能界定为:存史资政、兴利除弊、激励警示。

村志、社区志的结构模式,是表达志书编修宗旨和志书基本功能的关键所在。我们应当认真地探索和研究。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倡导的名镇村编修模式是:基本地情+地方特色。这是一种创新和进步。但它的缺陷是丢掉了不可或缺的党政与百业类目。村志、社区志是最基层的地方志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这里特别需要直接对接和直观反映。人民生活与人物家庭是村志、社区志的主要记述内容。另外,应加强地方特色的记述。村与社区一般都有其地方特色,如地理风光、文物古迹、区位功能、物产特产、非遗传承、民间文艺、奇异风俗等。故可将其基本结构模式设置为:基本地情+地方特色+党政百业+人民生活+人物家庭。人民生活篇和人物家庭篇是村志、社区志的主体,卷首和卷末是必不可少的。笔者以这个基本结构模式为志书设一个参考篇目,附录于下,供学界批评。 

卷首:版权页、署名页、行政区划图、领导关怀照片、集体荣誉照片、上级表彰的先进或典型人物与家庭、地情与地方特色分类照片(图片)、题词页、序言、凡例、目录。

概述、大事记:概述、大事记类属基本地情编,但因其已成为当代地方志之专门体式,故依例前置于卷首。

基本地情篇:可设自然环境、地理位置、建置沿革、治所域(村、社区)名(附下属单位)、姓氏人口(含姓氏源流、迁徙,人口统计与人口控制)、风光胜迹、经济社会等章。

地方特色篇:对一个或多个地方特色事物进行重点记述。凡一个特色事物者,则据其本体情况设章;凡多个特色事物者,则可以一个或多个特色事物立章。即就县、市及以上范围而言,无论山川物产、文物古迹、百业百工、饮食物件,凡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少我多、人小我大、人后我先之事物,便是村或社区的地方特色事物。

党政百业篇:可设党派群团、政权政务、主要产业(村志指包括农业、工业、服务业、金融业、电信业等方面;城市社区志则为本社区之“城市功能”)、道路运输、公共经济、文教卫体科技等章。

人民生活篇:城市社区有城中村的农民,农村行政村大多有工业企业的工人,因此取名人民生活。本篇可设衣食住行用、收益消费、各业税费、教育医疗、文化娱乐、风俗习惯、宗教信仰、方言谚语、新风美德(如拥军敬老、扶贫助学、公益捐款、见义勇为、学雷锋行动等)等章。不难看出,此篇将三级志书中社会部类的内容已全部融入其中。因为在社会组织的最基层单位,如果没有人民生活,社会也就不复存在。

人物家庭篇:可设人物(含人物传、人物简介、分专业类别之人物录)、家庭(以姓氏或方位为序设节,以户主姓名为目名,对本域家庭逐一记述。每目设家风家训、历史传承、家庭及成员荣誉、家庭经济状况、家庭成员简介等要素。这些要素有则记之,无则不记)两章。

卷末:附录(文献碑刻辑存,各学科著作简介,文学艺术作品选录,天灾、人祸、警示录,重要证据,驻本地单位)、征引及参考文献等。

参考文献:

[1]在中国甲骨文中,有一块甲骨记录着商代武丁时期兒氏家族11代14人的名字,可视为迄今可见最早的甲骨家谱。该片甲骨现藏于英国大英博物馆。

[2]参见上海图书馆编:《中国家谱总目》,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

[3]《乡谱诏》《圣谕六条》均见《明太祖实录》卷255,洪武三十年(1397)九月辛亥条,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研究所,1962年影印本。

[4]明正德《茶陵唐代族谱》,李东阳“序”,今藏湖南图书馆。

[5]清康熙《衡阳金坑唐氏族谱》,王船山(夫之)“序”,今藏湖南图书馆。

[6]清咸丰四修《衡山新桥唐代族谱》,曾国藩“序”,今藏湖南图书馆。

[7]清光绪十三年(1887)六修《长沙浏阳唐氏族谱》,黎宗曦“序”,今藏湖南省炎黄文化研究会。

[8]宁乡《唐代五修族谱》,“引”,1942年印行,今藏湖南图书馆。

[9]参见附城村志编委会:《附城村志》,三秦出版社,2012年。

[10]参见涌头社区志编委会:《涌头社区志》,中国戏剧出版社,2013年。

(本文原载《中国地方志》2018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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