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活社会精魂,增强志书教化功能

一、增加社会篇幅,充实教化分量

旧志重人文、轻经济,如清嘉庆版《广西通志》,属于人文内容的共174卷,占全志的62.4%,其中记载人物的117卷,占42%。首轮新方志对旧志内容批判、革新,但矫枉过正,走到了另一个极端——重经济、轻人文,势必在一定程度上会削弱志书的教化作用。第二轮志书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兼顾经济社会各部类的内容,客观真实地反映当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程中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的社会历史,使志书的教化功能与资治、存史诸功能一样都得到最大化发挥。至于社会部类的篇幅应该多少才合适,需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具体志书的特点而定。在此笔者提出一个宏观的、原则性的意见:就一部市、县志而言,全书框架设计,各部类占全书的比例,自然地理占5%~10%,经济部类占40%,政治部类占15%~20%,文化部类占20%,社会部类占10%~15%。这样,比笔者抽阅的30部首轮市、县志社会部类占全书的比例增加数倍。在占全书15%左右的社会部类中,应着重增强教化内容分量,最好能达到50%以上,加上其他部类随相关事项记人文内容,那么,承载教化功能的内容总体上达到10%~15%,笔者认为至少有这样的篇幅和分量,才能有利于发挥志书的教化作用。在安排一定篇幅的前提下,要充实教化的分量。首轮市、县志社会部类,大多着重反映人口计生、人民生活、民族、民俗、社会习俗、语言文字、宗教等基本民情社情,社会风尚方面大多着眼于某些传统美德,面窄量少,没有全面反映出具有社会主义时代特色的精神风貌。第二轮修志,变化不大的内容可简略,除续写好人口计生、人民生活、社会保障等基本民情外,应与时俱进,以更多篇幅着重记载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内容,突出反映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成效,体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教化的时代特点。

二、抓住重点特点,写好社会风尚

精神文明建设入志可以有多种形式,如有的提出设专志或专篇集中记载,如设精神文明建设志(篇)、思想道德建设志(篇)等;有的提出分散记载,如在政治部类党派群团等篇设精神文明建设或相关的思想政治教育、思想道德教育等章或节,在其他部类、专业志中,相应设章、节、目;有的主张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笔者认为,即使别的部类、专志、专章有了记载,社会部类还是要反映这方面的内容,只是侧重点不同。别的专志、专章、专节侧重于写建设(包括教育工作、创建活动),如组织、领导与管理、投入、创建活动、评比表彰、宣传教育活动及各行业、各部门的专项活动等等,而社会部类侧重于写成效,重点记载精神文明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模范人物和形成的良好社会风尚。

首轮志书写社会风尚很薄弱。笔者抽阅的30部市、县志中,只有19部记载社会风尚,约占63%;其中设为章的有6部,设为节的有12部,设为目的有1部;篇幅在13页以内的有19部,字数占全书的比例平均为0.3%。另一方面,记社会风尚的内容也单薄,其类目有英勇为国、乐于奉献、拾金不昧、友爱互助、助人为乐、帮助困难户、扶贫济(帮)困、舍己救人、见义勇为、救死扶伤、义务摆渡、尊老爱幼、收养(抚养)孤儿、照顾孤寡、热心公益、集资建校、捐资兴(办)学、修路架桥、修桥铺路、民族团结、学雷锋做好事、文明村、好子当兵、妇女参政、婚事新办等,大多属继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范畴,还不足以全面反映新时代的精神风貌。第二轮志书要加强教化的分量,社会部类至少要设专章写社会风尚。要突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时代特点,抓住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点。这就是续志应体现的社会精魂。

责任编辑: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