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志书总纂

(三)处理交叉,做好承接 

志书编纂的要求是允许交叉,但不能重复。在具体编纂中,需要处理好两种交叉重复。①处理好本章、节内表述上的重复。如既然已有详细的文字叙述,但在文字叙述后面又有相对应的统计表,这就形成了在同一章节内文字叙述与表格叙述的重复。图表的意义是对文字叙述的补充,若文字已表述清楚,则表格可省略,不必一一对应,若特别需要可列简表。再如对机构变迁的叙述,每次变动都有时间、机构名称、姓名、职务等,而在其后附列“XX县XX机构领导人名录”,造成文字表述与表格表述的重复。应处理好详略:文字表述简略,表格表述稍详,以资相互补充。②处理本章与它章表述上的重复。志稿属独立撰写,争相使用资料在所难免,如人口数字、经济指标,大事记、概述与其他专章,自然灾害与民政救灾赈灾,精神文明建设与工青妇活动,改革开放专章与或工、商、乡镇企业发展变迁等,都可能出现前后重复叙述的现象。总纂时要根据志书的需要,按编、章、节、目的命题,在所命题的节或目中详述,其他地方略述。若前后表述的方法、文字基本相同的,非命题内的节、目要毫不可惜地删除,避免枝蔓横生。 

续修志书属于断代志。总纂中应处理好承前启后、志志衔接的关系。①内容衔接。不要将断代志理解为编纂中,各编、章、节、目起头都是规定的上限,形成一刀切,其结果将会使某些表述对象有结果无开头,割断事件过程。某些事件,编纂上部志书时尚无结果,志书中已反映又没有结束,而在本轮续志中所占时间较短,要根据叙述需要在上限基础上作适当延伸,使表述对象有头有尾,实现时间内容的有机对接。②体例衔接。新一轮修志在内容、编目设置上既要有创新更要有承接。所谓承接,就是对社会行业的划分上要有联系,如前部志书按工业、农业、林业、畜牧业、商业、建筑业、旅游业等行业划分,本次修志也要有相关的框架设置,各项事业的表述才有连续性和承接性。不能为了创新,就将国民经济各部门按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办法来划分,割裂了前后两轮志书的衔接关系,形成行业结构参差、内容割裂(如文化系统的电影放映、戏剧演出、广播电视以及行政、事业单位的非主营业务,都属于第三产业)。③指标衔接。上轮修志中使用的各项主要经济指标,本部志书中要有所反映,名称未改变的要继续使用,名称改变的运用新指标要加以说明,注意统计计算口径,使之具有可比性,使前后志书有机衔接。同时,还要兼顾到本志中各项指标使用上的文表衔接、表内衔接、表表衔接。 

(四)规范体例,锤炼语言 

志稿不符合志书体例的情况,突出表现有:①小序设置、叙述不统一。作为志书,各编(篇)、章、节都可以设小序,也可不设小序,没有统一规定。若象《如东县志》那样统一设置则更好。问题是所设的小序表述的内容应分别是该编、章、节内容的综合概括,或导语。但在撰写小序时有的表述行业或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及社会作用,有的则是对词义的解释、表现形态、指标设置的意义的叙述,有的是制定法规、制度的目的意义,有的则表述某些组织的性质、宗旨、工作任务等等。这些都不属于志书表述的对象。志书不是专业教科书,不体现这样的职能。具体叙述时要单刀直入,直奔主题,无需点缀。②叙述方法不规范,将志体写成通讯或出现倒叙。志书和通讯都属记叙文体,但两者又有区别:志书表述语言朴实无华,不需刻意渲染,寓情于对事物的表述之中,以时为序,不允许倒叙;而通讯则可根据作者对表述对象的喜怒哀乐,作出相应渲染,倒叙顺叙不限,挥洒自如,语言华丽,直露作者的思想感情。两者各异。因而散文或通讯语言都不符合志书体例,应毫不可惜地删掉。总纂还要规范行文。包括:规范地名,凡涉及的地名要用标准地名,不用口语名或他称。规范计量,使用国家规定的法定计量单位,如千克、吨、米、平方米、千米等公制计量单位,不用斤、市担、公尺、华里等非法定计量单位;人数单位,统一用“人”、“位”,不用“名”等非标准计量单位。规范时间,使用全称的公元纪年,如“1985年”、“2010年”等,不用“85年”、“10年”、“去年”、“今年”等不规范表述,若引古文,除保留朝代年号外,还要加括弧注明公元年号。文字处理要惜墨如金。能用8字表述清楚的不用10字,能用缩写的不用长中篇,能用观点的不用全文。做到表达准确,符合现代汉语规范,无歧义;观点鲜明,开门见山,不隐讳含蓄;语言生动,文笔流畅,具有可读性。要字斟句酌。对专业志(分志)的内容,语言不清的要改写清楚,表述失体的理顺体裁,文白相杂者改为通俗,过分夸张的剔除水份,词不达意的表明原委。要画龙点睛。注意归纳、总结、概括,表述平平的要加强刻画,突出主旨,提纲挈领,运用点睛之笔,活跃表述气氛。要加工提炼。对不熟悉又难于下笔修改的志稿,不妨先学其专业知识,在有一定了解的基础上进行修改,使其表达通顺。一次不可能提炼成功的要反复修改,循序渐进,通过几次锤炼,提高文字风格。 

(五)抓住起伏,消除年鉴痕迹 

20多年的年鉴编辑,使很多人误认为年鉴就是志书,很少有人去研究两者的差异,因此在进入志书编纂时,都用年鉴的写作方法编写志书:①用新闻式年鉴词条命名志书词条。如“搞协调,抓落实”、“抓市场,创品牌”等。②将历年年鉴资料逐年汇集(粘贴)。如“1978年…”、“1979年…”、“1980年…”、“1981年…”等,事无巨细,资料堆砌。③叙述事件冗长累赘,抄录年鉴版本,空话、大话、套话连篇。这些做法都不符合志书规范,应进行大幅度的加工处理,除将新闻式词条修改为名词命题外,其余两种都要重写或改写。方法有四:①成长曲线法。依照查阅的资料情况,找出事物发展的兴起、成长、高峰、衰退等不同历史拐点作为揭示对象,按其高低起伏,寻找发生起伏的原因,联系数据指标加以表述。②对比法。写作对象必须具有可比性。以某一特定时期的某一指标为基数,按其发展顺序,移时换“情”(变化),并在叙述中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对比分析。分析可定比,也可环比;可用绝对值,也可以用相对值。但分析比较不宜过多,比较时最好使用绝对值。③阶段法。即将叙述的事物及对象,按其发展变化情况,以约定俗成或社会公认的历史阶段,划分为若干阶段进行叙述。如改革开放,根据发展动态和历史转折点,分为:“战略转移时期”(1978.10~1979年),“整顿时期”(1980~1991年),“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1992~2003年9月)“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期”(2003.10~2005.12)。抓住不同时期的特征分别表述,实质上就揭示了改革开放的历史过程。撰修中要注意各发展阶段的生产力要素,如自然条件、政策调整、政治形势、世界经济运动、市场变化及劳动者素质、劳动条件等因素影响。④归纳法。对少数词条,由于在撰写时,采集资料不当,也给总纂带来困难。如采集的数据资料,1978年采集的是A、B、D,1980年采集的是B、C、D,1985年采集的为A、C、F,1990年采集的是B、F、G,指标互有参差,就要分段合并同类项后,对事物合并归纳记述,数据指标选主要大项,琐碎的小项或某一时段内非主要指标则毫不可惜地删除。 

(六)规范引文,勤于反思 

规范引文。引用的语言、数据、观点必须是原文,其间字词不得作只字撰改,重要的要注明出处。引用一般有3种:①标题引用。叙述过程中,需陈明执行某项政策的依据,故须引用某些文件的标题。但在引用中往往出现“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国务院(1971)51号文件”、“贯彻落实中共中央(1984)157号《关于严格控制人口增长,抓紧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等标题引用不全、叙述要素颠倒的情况。每个文件都有发文单位(如中共中央、国务院、云南省人民政府等)、文件标题(下转第37页)(上接第22页)(如《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问题的决定》、《关于计划生育有关问题的规定》等)、发文单位代号及文种(如“国发”、“中发”、“云发”、“云政发”、“云政通”等)、文件序号(如“(1973)87号”、“(1979)157号”等)四个要素。在分志中凡需引用之处,都须必冠明文件标题,其余皆可省略。若特别需要,可将制文单位代称、文种、文件顺序号列于标题之后的括弧内,作补充说明。②部分内容引用。比较典型的有在对某项管理的叙述,基本上是大部或全部引用一次文献(原文)内容,在正文表述中,略显过繁,影响对该项工作的叙述,违背“通典不录”的原则,应略述,特需保留的文字、条款,经节选、摘录后,移作“附录”处理。③全文引用。志书“附录”都有全文引用某些文件的例式,这是志书体例允许的,但要注意所引用的方式。如有的附录文件正文,但文件制发要素不全。既是附录,都要按制定文件必备的四要素加以补齐。志书是总纂技术水平的体现。要使志书真正体现总纂者的思想水平和技术水平,就要勤思。勤有“四思”。一为编前思,思编目设置是否科学合理、体现地域特色,部类间有无遗漏或失调,重点事件、章节资料如何获得,设置的编目是否具有可操作性。二为编中思,各编章修改中或闲暇时,要思考表述是否详略得当,政治观点是否正确,记述有无压抑不畅,某些事件要如何表述更为妥贴。三为编末思,总纂后期,各编章志稿已经成型,部门资料已基本挖掘,与部门已无多大干系,专职编辑也已疲惫不堪,江郎才尽,就要从全局的高度,思考是否还有遗缺。若有缺失,及时补救。这时补充的资料多数是挖主编长期积累、独自占有的资料,没有这个过程,志书还不算完整。四为编后思,思是否竭尽全力(潜力)。编后反思是志书报送审定过程中总纂思维劳动的过程。志书送审后,编辑人员无事了,总纂者尚不得休息,必须对各级的审稿意见进行分析比较,适当修改。同时,对地州、省、出版社提出的意见也要加以思考,看是否真正体现编纂水平,若不能体现,则及时更换更有档次的内容,使之做到“集时代之精华,资后世之荣昌”。 

注释: 

[1]《论县志总纂》,《中国地方志》1989年第2期. 

[2]《县志主编经验谈》,唐崇锦主编,广西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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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