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志编修知识讲座:第十讲 地方志的体裁

志书的体裁:序、述、记、志、传、图、表、录等,构成志书的基本框架。

序:即序言,也就是一本书的开篇。起到带起全书的作用。

述:即综述或概述、总述和分述。是整部志书或分志、一章一节等的总概括,置于所概述内容的前部,起总纲的作用。

记:大事记或大事年表。一般设在志书的前部,置概述之后,与概述互为经纬,一横一竖,起提纲挈领、勾勒重点、引领读者的作用。

志:即著述部分。用于各分志,是志书的主体部分。

传:即人物传记,专门用于写人物。一般设在志书后部,集中记载当地人文,是反映一个地方重要人物和文化积淀的主要内容,也是读者最关心和感兴趣的部分。

图:即各种地图、图像、照片等。

表:即用文字、数字表述的各种一览表和统计表。。

录:即附录或丛录,用以辑存地方珍贵史料。即志书未记又弃之可惜的资料。收录原件、原文、名录等。

特别说明:

(一)、述(概述)与记(大事记)的关系:

为一志之纲,互为经纬,述为横,记为纵。

述分大、小概述。一书之前的叫总概述(大概述),篇、章、节下的叫分述(小概述)。总概述必须有,分概述依情况而定。如果事情比较单一,每个章节都是一个独立的整体,则不必设概述,比如“建置区划卷”,各章节都很完整地反映了各自的内容,互不牵扯,则没必要再组合起来概括记述。如果事情比较复杂,每个章节之间既独立,又联系,不设概述,难以反映事物的整体,则应加概述。比如“文物”编,一般分历史文物、馆藏文物、革命文物、文物管理保护五类,如各自为政,不加概述,就不能说明一县一地文物的总体情况。

(二)、表格与文字的关系:

以文字为主,表是文字的补充。因表具有形象、直观、系统、清晰、信息量大、所占篇幅小的特点,在新志中广泛采用。文字勾勒框架,起骨架的作用,表格详细反映细节,是血肉,起补充作用,以此构成丰满的整体。比如粮食生产与粮食产量表,财政收入与财政收入表等。不能以表代文,有些也不能有表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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