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运河两岸的民俗风情

赛龙舟   

京杭大运河在沟通海河、黄河、淮河、长江、钱塘江五大水系的同时,也把黄河文明与长江文明联系在一起。随着人流、物流南上北下,不同地域之间的文化交流与传播也在潜移默化地进行。大运河在便利交通运输的同时,也孕育了运河两岸特有的民情风俗。人们依河而居,以水为生,一代又一代地在运河上劳作、生息,形成了运河沿岸特殊的生产、生活、婚庆、节庆习俗,既反映了运河两岸的生产方式、生活状态,又寄托了对未来的无限希望。大运河水是流动的,往来于运河上的人们也多是四方杂处,民俗风情各异。

缘水而成的民俗    

生产习俗。淮安的运河船家、渔民在其行船、捕鱼的生产过程中,形成了一些独特习俗:“交船头”、“汛前宴”、“满载会”等。新造的船只投产前,要举行下水仪式,俗称“交船头”,亲朋好友前来祝贺,为船家一大喜事。鱼汛前,渔户备好渔具后,各船户主和捕鱼主要劳力在一起聚餐,同时分析鱼情,商讨生产计划,交流作业方法,为预祝丰收,彼此推杯换盏,一醉方休,称为“汛前宴”。此外,渔家在春汛前还要做“满载会”,船上扯起白脚旗,船老大穿起长袍、马褂,上香参拜“龙王”,僮子(神汉)拉长声音高喊“满载而归罗!”。

交易习俗。渔民捕鱼归来,同鱼贩交易时,双方也有一些约定俗成的习惯。如渔家捕获甚丰,有鱼可卖时,并不要大声吆喝叫卖,而是用篙杆挑起一件衣服俗称“物子”,竖在船头,表示有鱼要卖;鱼贩需要买鱼时,则在船头挑起一底朝下的篮子作“物子”,篮底朝下空着,表示要买鱼,以招徕渔家。如渔家要卖掉渔船,便在河边湖中摘取芦荻之类的草秆,在秆顶编起一个多角形的草圈,置于船头,买家便可找船主洽谈购买事宜。

饮食习俗。“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渔家终日穿行于运河中,日常饮食的菜肴以鱼为主,便创制了独特的吃鱼方法。渔民一条鱼三口就能吃净;更有甚者,一条完整的小鱼入口,随着嘴的蠕动,一眨眼工夫就能将鱼肉咂尽,一根一根的鱼刺从嘴角顺出。淮安渔民至今流传不少吃鱼的顺口溜,如:“春鲫夏鲤秋鳜冬鳊”;“冬吃头,夏吃尾,春秋两季吃划水”;“鲢子头,鲤鱼腰,青鱼尾巴耍大刀”等。

语言习俗。渔民、船民终年生活在水上,风险大,灾难多,为了吉利,尽量避免说灾难方面的谐音词语,慢慢形成了语言禁忌。例如,“帆”与翻船“翻”同音,便称“帆”为“篷”;鱼吃了半边,要将另一半翻过来吃时,不能说翻,而是说“转个向”、“调个樯”、“正过来”、“夹过来”;盛饭的“盛”与“沉”同音,改叫“装饭”,姓陈的称为“掂不动”,等等。

婚庆习俗。旧时船民严格遵守封建礼教,严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自由恋爱被视为“先勾后嫁”,娘婆二家都会因此被人瞧不起,抬不起头来。男女提亲,即请算命先生算算二人属相是否般配,称为“合八字”。双方属相要相配,即选定双头日子,媒人带着男方书字,带几套衣服,上放两盆万年青,盆上插小红旗(意为两家万年相亲)。同时,带着米面碗、茶叶等到女方船上,交换书字,称为“过书字”,即选定黄道吉日为结婚日子。结婚这一天,男方船在上水,女方船在下水。早晨,男方用轿划子去接亲,媒人做男方全权代表。新娘坐上轿划子,身后竖放一个筛子,筛子中放一面镜子,称“背镜”(照妖镜),意为避邪。临行,娘家放送亲炮。新娘轿划子到婆家船,婆家放炮、敲锣打鼓迎接。船上由于运输忙,新娘不能及时回娘家,这样,新娘只能在婆家船上呆着,也不能上其他亲戚船或邻船。

节庆习俗。元宵节舞龙灯时,运河地区的龙灯与陆路略有不同。清末、民国期间淮安龙灯会中一度出现蓝色双龙,因为蓝色龙身代表“水”。元宵节时,沿大运河曾有过20多米长的庞然大物,连载于五六只小船上,彩旗招展,锣鼓喧天,蔚为壮观,穿桥过闸,沿运河缓缓而行,风光无限,吸引两岸人们驻足观看。

赛龙舟是端午节的传统娱乐项目,而运河赛龙舟自成特色。解放前,淮安流行运河闹龙舟,端午节午后,船家驾驶装饰成龙的渔船到洪门外龙王庙烧香敬神之后,驶往闸口大塘。闹龙舟分为“丢标”、“抢标”和“捞标”三个环节:“丢标”人将活鸭、洋钱、鸭蛋壳等“标物”投入水中,“抢标”水手下水争抢、捞摸,水手一旦得“标”,船上人员即举起彩旗,以示祝贺。同时,得“标”水手需到“丢标”人面前道喜,才能得到茶食、水果或衣物等奖赏。现在的赛龙舟虽然形式有异,但大多规模庞大,水手服饰划一,龙舟色彩艳丽,以竞速为主要活动内容。

七月十五是民间传统所谓的“鬼节”,又叫中元节。放河灯是一种精神寄托,既是表示对亡人的怀念,也是对活着的人的一种祈福,祈福风调雨顺、打渔满仓、过闸顺利、全家平安。河灯是用芦苇蔑、油纸或蜡纸做成的荷花灯,灯的中间插上“小牙烛”,点着后再把荷花灯放到河里,任其向前漂流,带着人们的虔诚照亮了河面,照亮了清江大闸。

运河地区还有与漕运相关的仪式及娱乐活动,如通州的“开漕节”。开漕节定在每年农历四月十五日,由京城负责漕运的官员在通州北门外运河码头主持,当地官员和北关码头的主事人都要参加。从南方驶来的数以百计官商船只依次停泊码头上,绵延数十里,十分壮观。两岸则挤满脚夫、车夫、搬运工及前来凑热闹的民众。仪式开始时,点燃挂在岸边脚手架上的“万头鞭”,鞭炮响后,开始表演即“起会”,有高跷、开路狮子、花钹大鼓、中幡、旱船、竹马等表演,自北门外码头开始,沿运河西岸往南至小圣庙止,在河神庙进完香,整个仪式结束。“开漕节”原是由官府主持的颇为严肃的祭祀河神的仪式,后来演变成运河人家的娱乐节日。    

应水而兴的信仰    

生活在大运河两岸的人们,既享受运河舟楫、水产等种种恩惠,也承受着运河暴虐、泛滥的种种苦难,因此对运河产生了敬畏崇拜。在人们的心目中,河水的柔顺与暴虐均由河神主宰,为了向河神祈福消灾、趋利避害,便有了对河神的种种祭祀活动。对运河的崇拜和有关的神话传说,成为运河文化的重要内容。

在淮安运河两岸,明清时期有大王庙二十四座,冠以金龙大王庙之称的就有十八座。随着时光的流逝,城市的变迁,大多数大王庙已不复存在。现在市区有迹可寻的,只有清江大闸东边轮埠路上三处大王庙,即金龙大王庙、风湖大王庙、栗大王庙。

金龙大王庙内主祭是谢绪。谢绪,南宋人,外族入侵时,十分悲痛,隐居金龙山,元兵入临安,不屈,投江自杀,民间尊为神。

栗大王庙祭祀的是河督栗敏美,现淮安幸存的栗大王庙,大殿保存完好。栗毓美山西浑源县人,曾于清道光十五年(1835)任山东、河南总督,主持豫鲁两省河务。做了五年的河官,其间黄河未发生决口。道光帝为其亲作祭文、碑文,并诏令全国建祠修庙,并拜其为河神。

里运河沿岸除上述金龙大王庙,还分布有杯渡庵、既济庵、王公祠、海神庙等与船民、渔民有密切关系的宗教场所。    

惧水而生的忌讳    

“重忌讳”是船民、渔民生活上的一大特色。卖船,不卖跳板,否则就把自己生财的路子卖掉了。“子孙门”(正中舱门)也不能卖,不然就会无儿无女断了后。人不能坐在“跳”头上,否则生意受阻不顺利。妇女不能跨船头,认为晦气。买锅,不能空锅上船,要在锅内装上豆腐等东西。买猪头、马桶、铁锅等,不能直接从别人家船上经过,必须在水上漂过去或用自己家的划子划过去。拎油壶上别人的船,意味过湖常遇风暴,出不了湖面,“油”在“湖”里。洗被、套被,不能在别人船上晒、套,会使人家背时,不走运。大桅杆被称为大将军,不能在大桅杆附近小便。每月阴历初七、十七、二十七不能动针,认为针是戳财神爷眼睛的东西;剪子是败家的乌龟,每月阴历初六、十六、二十六不能动剪子。把饺子称为“弯弯顺”,面条称为“钱串子”。雾阴天行船,遇到鲤鱼跳上船头,认为是龙王三太子临船,是吉祥兆头,磕头烧香,并在鲤鱼身上系红绳,按照左舷跳上来右舷放下去的规矩,把它重新放入水中,谓之“放生”。有的还从集市买活鲤鱼放生。有的船户不吃鲤鱼、黑鱼,船家称黑鱼为“孝鱼”,不仅不食黑鱼,还常用高价买下来放生。小孩从小带着银颈圈,鼻子带“鼻拘子”(金或银的),意谓将命套牢。为了保护后代,船上形成一套育儿规则,小男孩留辫子、留胎毛,直到6岁或12岁时才剃去。小孩3岁时,用红布做成一丈多长的宽布带,称为“龙头带”,一头系在船舱上,一头系在小孩身上,防止掉入水里。四五岁时给小孩背红漆大丫葫芦,并带有响铃,万一掉入水中,可不沉底,便于发现、抢救。逢年遇节,家长常挨船要点米或面,讨一些各色布头,为孩子做“百家饭”、“百家衣”。小孩吃了“百家饭”,穿了“百家衣”,意为百家所养,能够长命百岁。小孩稍有点病,船家多为求神、许愿、“打醋摊”。病重时,小孩母亲在晚间为孩子喊魂。过年生的孩子,称“赶年子”,认为是有福之人。如有船户犯了“忌”,即被认为关闭了别人的财门、运气,必须由违犯者给“开财门”,即放炮、烧香,或宰杀红公鸡“挂红”。

货运船队

(本文原载《江苏地方志》杂志2013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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