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综合年鉴中照片的使用

二、照片使用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

(一)照片的审查

首先,在意识形态领域不能松懈。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8月19~20日召开的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讲到:“经济建设是党的中心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9]地方综合年鉴作为各级政府主办,重点记述一个区域内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年度资料性文献,在这个方面更应做出表率。所以说意识形态是年鉴使用照片审查的重中之重,要贯穿年鉴编纂的整个过程。如果在这个方面出现问题,造成的社会影响将是巨大的,对一部年鉴的打击也将是毁灭性的。

其次,要审查照片同所述事件是否一致。除了前文提到的“长安号”之外,还可举出很多例子,如中央领导人来陕西视察,一位领导人一年可能会来陕数次,如果审查不细就有可能出现所使用照片同具体事情不一致的差错。这项审查工作最简单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同媒体所刊照片进行比对,如果媒体没有刊登照片,则可通过查看照片属性来确定拍摄时间,从而判定照片同事情是否一致。如果从属性中查不到拍摄时间,还可通过照片中出现的人物以及穿着打扮等这些细节来判断,不能出现图文不符的情况。

再次,要慎用少用领导人、会议照片,忌用人物标准照。这点在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于2017年12月21日印发的《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中第二十五条已有明确规定,文中不再赘述。

最后还要审查照片的质量,通过审查像素等指标来判定这张照片是否能达到印刷所需标准。

(二)照片注释的编写

第一,尽量使用党媒党刊的通稿。这些媒体在这方面审查严格使其不但具有权威性,而且在一些文字细节的处理上也颇具考量。以新华社为例,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度两次来陕,第一次是在2月13~16日的春节前夕来到陕西,看望慰问广大干部群众,新华社通稿中使用了“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称谓语;第二次是在5月14日,再次来陕在西安会见印度总理莫迪,新华社通稿中只使用了“国家主席习近平”的称谓语。从这点就能看出新华社在这方面把握有度、精细认真。

第二,要突出重点。每幅照片都有一个主角,是文字注释的重点,切不可在原本是衬托红花的绿叶上浪费笔墨。例如领导干部的视察,肯定会有各个方面的陪同人员,如果在注释中将这些陪同人员都一一介绍,势必会给读者造成领导视察事小、突出陪同人员事大的错觉。

第三,信息含量要全。注释虽然不可能长篇大论,但最基本的时间、地点、人物和事件这些信息要全,切不可唐突地使用如“开展防火演练”这类照片注释。在保证这些基本要素的前提下,就要努力地去增加信息量,如前文提到的“截至2015年底,陕西省高速公路总里程突破5000公里大关,达5094公里,通车总里程位居全国省(市、区)第九”,具体的通车公里数和位居全国的位次在原本的新闻报道中是缺失的,查阅资料后作了补充,让这条注释的信息量倍增。

最后还需注意署名权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的,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由于作品使用方式的特性无法指明的除外。”[10]条例中作品的含义就包涵有摄影作品。所以任何渠道获得的每幅照片都必须署名,如实在不能确定照片拍摄者,也应该注明供稿单位。

(三)照片在后期制作时需注意的问题

第一,要查看送交照片的裁剪是否合适。有时候设计机构为保证照片尺寸的统一,或是单纯的追求效率,往往在裁剪时考虑不周全,常常会出现主要人物的头顶、扬起的手臂,甚至出现照片中次要人物的半张脸被裁剪掉的情况。还有就是设计人员对照片所需表达思想的不理解,在裁剪后出现次要事物反而占据照片的重点区域的问题……只有通过对每幅照片的认真查看,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第二,就是校对的问题。年鉴使用照片政治性很强,又处于整部年鉴的重要位置,所以读者对照片的关注度要远远高于其他部分内容。对照片的校对工作绝对不能仅局限于“三校”,而是要贯穿整个编纂校对全过程,必须保证每张照片零差错。

责任编辑: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