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通门县地方志办公室关于征集《谢通门县志》(2001—2010)编纂资料的通告

《谢通门县志》(2001—2010)编修工作已于2017年全面启动,现向社会广泛征集2001—2010年有关方面的资料、图片,诚望社会各方面人士关心支持县志工作,积极提供各类入志资料。现将资料征集的对象、内容和办法通告如下:

一、人物资料

(一)收录原则

1、重点收录对国家、社会和人民有突出贡献的人物,注意收录有杰出贡献的普通人民群众。对有关党派、民族、宗教方面的代表人物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政策予以记述。

2、以正面人物为主,适当收录已定性、有重大影响的反面人物。

3、首轮县志没有收录,但确有重大贡献和影响者,亦可补记。(二)收录范围和标准

“人物编”设人物传、人物简介、人物表录三个部分;收录范围主要收录2001—2010年间,谢通门籍在谢通门及外地(含国外)工作或生活的人物和在谢通门县工作的客籍人士(含离退休和逝世人员)。

1、历史人物突破上限,收录本县历史上较有影响的部分人物。

2、人物传,按照“生不立传”的原则,主要收录断限内去世的下列人物:(1)担任过谢通门县县级(实职)及以上职务的领导干部;(2)谢通门籍在县外任副县团级(实职)以上职务的领导干部;(3)获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优秀)工作者、战斗英雄、见义勇为称号和体育比赛冠军获得者等;(4)在区内有较大影响的各民主党派、少数民族、宗教、港澳台人士;居住海外的科技、文化、商业等行业著名人物;(5)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专家、学者、科技工作者、医生、教师等;(6)对地方经济、文化及公益事业做出重大贡献或有特殊造诣的企业家、实业家;(7)各行业的能工巧匠、民间艺人、民间医师,在谢通门某个领域较有影响的人士(如特级厨师、种养大户、文化传承人)等;(8)革命烈士;(9)省级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3、人物简介,收录符合前款标准的在世人物。

4、人物表录,收录2001-2010年间符合下列条件的人物(含谢通门籍在外和在谢通门的客籍人士):(1)正县(处、团)级以上领导干部;(2)获得地级劳动模范、先进(优秀)工作者称号和体育比赛冠军获得者等;(3)副高级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获得者,博士学位获得者。

(三)撰写要求

1、人物传记述人物生平和主要事迹。资料全面、真实、准确,以文字资料特别是档案资料为主。主要包括姓名,生卒年月,原名、曾用名、字、号、艺名等,性别,民族,籍贯,学历,政治面貌,主要任职,生平事迹,主要成果、曾获荣誉称号等。文字800字左右,附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2、人物简介记述主要经历和主要事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籍贯等,文字500字左右,并附有2寸照片。

3、人物表录主要内容为:姓名、性别、民族、籍贯、获得称号时的工作单位及职务、获奖时间及授予机关。

4、相关证明材料:人物所在单位或所在地证明(加盖公章),并提供相关证件证明。

5、同一人物符合多个收录标准,选在一处进行收录。

6、同一人物曾在两个以上单位工作的,由最后一个单位提供资料。

二、图片资料

(一)向社会各界、各承编单位征集2001—2010年期间,反映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照片(彩色、黑白均可),特别是弥足珍贵的老照片。

具体内容为:

1、党和国家领导人、外国友人、副省级、地级以上党政领导人在谢通门活动的照片或题词;

2、谢通门县内标志性建筑、工程建设、基础设施建设(道路、桥梁、水电煤气、市政、电力)方面的照片;

3、反映谢通门企业发展、园区建设、商场、现代服务行业、旅游景点等二、三产业发展的照片;

4、反映谢通门文明创建、新农村建设等情况的照片;

5、反映谢通门在科技发明、人才培养、体育健身、社会保障等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照片、图片;

6、获得国家级奖牌的产品、品牌、商标等照片及奖励证书;

7、具有特殊纪念意义的画册、纪念册、明信片等;

8、获得国家级奖励的书法、摄影、美术等艺术作品及奖励证书;

9、获得国家级奖励的其他荣誉(杯、牌或证书)。

10、反映民生的照片;

11、各类民间工艺品,如藏刀、皮具、编织、雕刻等实物或照片;

12、其他。

(二)对征集的图片资料,要进行考证、鉴别、筛选,根据志书需要,选出最能反映地方特色、时代特色、行业特色的照片。每张照片必须提供图片文字说明,时间、地点、事情过程等要素必须在说明中体现。要注明拍摄者或收集者姓名、联系地址、电话等资料。

(三)提供的照片最好要制作成电子照片,没有条件的可以将照片送县志办公室,当场扫描录入电脑后,原照片返还本人。

(四)各承编单位每章至少提供5张相关图片。

三、文献、作品资料

断限内谢通门籍人士或在谢通门的客籍人士编纂、创作的各类文献、作品资料。

(一)著书录

著述书目。分哲学理论书、文学作品书、科教书、资料书、书法绘画书、摄影集,以及其它书类。作者需提供原书一册。

(二)重要文章存目

记录本地有影响的、反映地方特色的、在省部级以上报刊发表的名篇佳作。作者需提供原书一册。

四、征集办法

(一)提供上述文字、图片、照片资料,均采取无偿提供方式,并且不收取入志者任何费用。

(二)凡要求提供原件的,应以挂号形式邮寄或送至县志办公室。

(三)凡属珍贵资料,可借予县志编辑部抄录复制后归还原件。

五、征集时间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

因征集时间紧、任务重,诚望社会各界人士及符合以上征集条件的本人、亲属、朋友、同事、学友、战友积极提供线索、相互转告,尽快以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将相关资料报送我办,并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核实学位或荣誉的网址等。特别珍贵的资料可延至本志付梓前。凡被县志采纳的资料,提供者的名字将录入《谢通门县志》“资料提供人员名单”。

附:1、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职称人物表;2、受地级(含地级)以上单位表彰的先进人物表;3、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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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地址:谢通门县地方志办公室

联系人:杜少冬

联系电话:(0892)8333335

邮箱:xtmdfz@163.com

邮编:858900

谢通门县地方志办公室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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