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志书总纂

总纂是指在总纂者(总编辑)的主持下,对志书编纂的组织、指挥、协调与志稿的再创作。是在志书初稿编辑加工基础上的雕琢过程,它是志书编纂出版中的重要环节、攻坚阶段,也是提高志书质量的关键。 

一、何谓志书总纂 

方志界对志书总纂的认识,议论颇多。有的认为总纂“是志稿的总合成工作”,有的认为“是志书成书全过程的总装配”,有的认为“是初稿完成后对志稿进行全面的组合和加工”,更有人认为是将各分志(编、章)合拢后编出目录等等,曲解了志书总纂的本意。由于认识上的差距,导致志书总纂中存在体例不规范、有悖志体,文风不统一、风格不协调,交叉重复、一事多记,画蛇添足、随意省略等弊端。《崇庆县志》主编张伯龄指出:总纂就是进行总体编纂,不是“总串”。既不是搞“分志的相加”,也不是搞“分志的浓缩”。分志稿和总纂稿,在量和质上都是既有联系,又不相同,更不相等的两个成果。总纂是“修志的终端工作”,“精加工阶段”,不但“要进行合成工作”,而且“对某些环节,甚至还须‘熔铸新作’,才能进入总装”。所以,总纂“是一个再创作的过程”,是将原来“各自为政”的各个分志,编纂成为一部有机联系的整体著作,使志稿产生一次比较大的质的飞跃,达到整体优化。(1)从性质上阐明了总纂的要义。因此,总纂不是单纯的资料汇编和各部门志的凑合,而是志书编纂活动中的高层次活动,是志书各编初具雏形后,统一尺度,由零到整,去粗取精,由浅入深的严格检验,严谨组织和精细加工、达到整体优化的重要过程,是对志书的总体编纂。 

二、为何进行志书总纂 

总纂是由志书的质量要求决定的。一方面,因多年来编辑人员经济待遇跟不上,无心本职工作,不愿意钻研编辑业务;少数专业人员懒惰、编辑水平差,对部门上交的稿件资料收齐合并,未进行加工,编出顺序即打印送总纂;部门交差思想严重,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一些撰稿人、编辑投机取巧,将外地或网上相关资料下载或扫描后,略加修改数据即交志办等等。另一方面,由于志书初稿出自众手,技术水平参差,稿子质量各异。若要保证志书质量,必须进行总纂。通过总纂,寻求一条领导通过、部门赞成、群众公认的路子,以统一文风,张扬个性,提升地方志在文化体系中的主流地位。 

统一文风就是要将各分志五花八门的叙述方法统一到志体志例的叙述方法上来。由于志书出自众手,编辑的专长和写作习惯不同,志稿的文字表达风格也就各异:有的奔放,有的拘谨;有的朴实,有的华丽;有的通俗,有的生僻;有的流畅,有的生涩;有的严谨,有的疏松;有的简练,有的冗繁;有的概括,有的堆砌等等。面对如此斑斓的志稿,不能放任自流,须经总纂者的“一支笔”,按志体志例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使其风格划一,如出一人之手。 

张扬个性就是要最大限度地展示本部志书的个性,即本部志书自有的特色。意即是志书个体区别于它志它书独有的或独到之处,具体体现在“人无我有”,讲究的是独到和深度的统一。一是反映特色产业建设。不仅揭示政府决策、特色产业建设的发展、科学技术在特色产业建设中的运用、科技协会在特色产业建设中的作用,以及特色产业建设的成果,还要用省政府在省级内刊上的评价,从更高的角度看特色产业。二是反映特色文化。因地理、交通等条件,各地域都会因相近地域文化的影响和渗透而形成特有的地域文化。如云南花灯九大流派,既有中原文化传承的痕迹,又有各自区域文化的特点和创作特色,形成相互区别的文化流派。三是合理定位。志书的总纂者要站在历史的高度、全局的高度来统览全局,观察事物、定位事物。如国家命名或专家对某一事业的定性评价,都是客观地定位,也是志书的点睛之笔。没有合理定位地方特点就不能凸现、提升地方志在文化体系中的主流地位。当今社会,各种文化垃圾众沓纷呈,充斥市场,地方志要在这个在环境中占有一席之地并非难事,但要在其中占主流地位绝非易事。主流地位就是要体现时代精神、时代特色和先进文化前进的方向。主流不等于时尚,但前提必须有读者,有更多的人理解、阅读,也就是要有可读性。这就要求志书编纂不仅要有科学性、知识性,还要有趣味性,要有一定的深度。即深度挖掘具有时代特色的词条,深度挖掘奋发感人的事例,深度挖掘体现个性的章节。让读者爱不释手,有“读遍万种书一头露水,偶得一方志云开雾散”之感。 

三、如何实施志书总纂 

志书总纂,费黑认为是统一体例,统一观点,核实资料,处理交叉重复,统一文风。李德辉认为是调整志书质能关系,实现志书整体优化,发挥队伍群体智慧。钟政认为是审定总体结构的完整性,考查章节目的整体性,斟酌材料取舍的全局性,统一行文规范,统一语言风格。(2)这些经验都值得汲取和借鉴。根据两轮修志的实践,县志总纂应重点把握以下几方面。 

(一)调整结构,理顺逻辑 

修志之初制订的收资编目不是亘古不变的教条,总纂时要从志稿编纂实际和志书整体考虑,对结构、内容作适当调整。结构包括编目结构、词条结构、语序结构。①处理好各编章(分志)在志书的比例关系,避免轻重失调;处理好统属关系,避免编、章、节互不统属,属意大于统意(节意大于章意或章意大于编意);处理好章节命名关系,避免章、节、词条名称雷同。②消除孤章独目。在志书的章、节下,至少设2节(2目),若只有1节(1目)就要与它章、节合并,对原有的章、节名称重新命名,做到“孤目不立节”、“孤节不立章”、“孤章不立类”。③理顺各事业发展之间的先后秩序,使各章节之间内容相衔接,循序渐进。同时,对在叙述同一事物的节、段落中,出现前后顺序倒置、不符合志体的现象,总纂时,对两者叙述对象一致的,以时为序,调整先后顺序;两者虽从属节名统领,但内容有异,则提炼标题,划分为节下的两个词条处理。④理顺部门工作的逻辑关系。叙述的主要按“机构沿革――政策制定――宣传和技术服务――事业发展――管理”这一发展顺序来理顺相互间的关系,使之符合逻辑发展的规律。 

(二)考释史实,辨别真伪 

考辨史实包括:①对前志史实谬误的考辨。展示一地的文化底蕴,为今后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地理商标作舆论准备,这里实际体现的是深度。②疆域界定。疆域界定若表述不清楚,以后边界发生争执时就无理证实。因而将对这一地域的考释论证录入志书,将疆域的记载细至具体山峰河流,作用是无法估量的。③本部志书史实的考辨。即对分志(专志)中提及的某些事件、人物表述错误、尚有争议的,要亲自考辨。考辨的方法有书证和物证。书证是对入志资料的考察以有关书籍来鉴别。一是运用古籍的校勘、札记鉴别史料。伴随地方志、文献的产生而产生了很多校勘、札记、补正、补本等,考辨时可参照不同的版本对古籍资料进行相互印证,比勘异同,纠正旧志史料、文献中的伪、讹等谬误。二是用工具书鉴别史料。如旧志、古籍中的年号、干支、公元纪年及建置、古地名等,可用《辞海》、《万年历》、《古今地名词典》以及规范的古代史、近代史等书籍来订正。三是用正史和相关资料鉴别方志史料。涉及到历史上的一些重要事件,正史多有记载。同时,省志、府志、《明实录》、《清实录》以及官员的奏稿、纪略等,同样具有权威性,可以鉴别旧志史料的真伪。四是用与考辨对象同期或后期的文献相印证。如期刊、家书、野史、家谱、乡镇志、村志、原始档案等,也是重要的印证资料。五是用权威性资料作印证。如国民经济的某项指标,总述、分志中多处使用且互不相同,最好是删除分志中的引用,分志中若特别需要要在与法定统计专集文本核实后,再与总述相统一,不得矛盾。物证,是指以具有史料价值或参考价值的历史实物来确定某事物或某数据、某观点的可靠性。如遗址遗迹、历史文物(出土文物、革命文物、化石、墓葬、建筑、碑刻、工具、武器、生活器皿)等等。考释要反复论证,做到言必有据、孤证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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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志